服药前你会看药品说明书吗?重庆市药监局提醒:这几项一定要看
日常用药时不少市民开封即服用,说明书扔在一边,但你是否知道,每一份药品说明书都藏着保护我们生命安全的“隐形保镖”?
近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提醒,呼吁市民在服用药品前,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药品说明书,尤其是其中的几个关键项,以免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不必要的健康风险。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和汉语拼音。通用名称是药品备案的中文法定名称,相当于身份证上的“学名”。商品名称相当于企业给药品取的“爱称”,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品名称区别不同企业的产品。比如儿童发烧的常用药“泰诺”就是商品名,其通用名是“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成分。“成分”项中注明了药品的化学信息、中药中各味中药的组成。如需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务必要关注“成分”信息,以免重复用药。比如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和感冒灵颗粒,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绝不能同时服用!
用法用量。用法是指药物的使用方法或者服用方法,用量是指该药物在一定时间内服用的数量。注意,儿童用药一般是按年龄和体重来计算用量,家长一定要严格按照用量喂服,否则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甚至更大的危害。
不良反应。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也可能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注意,说明书上所列的不良反应,不是每个人都会发生,一般来说,发生率较低。没有写不良反应信息不等于没有不良反应发生,详尽的不良反应信息能为用药安全增添一道防线。在用药时出现不良反应,轻微而又需继续治疗的,可以一边治疗一边观察,同时向医生及药师咨询。较严重的,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
“慎用”“忌用”“禁用”要分清。“慎用”时,必须密切观察病人用药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忌用”是指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该药,用来提醒某些患者,服用此类药物可能会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后果。家庭用药时,凡遇到忌用药品最好不用。“禁用”是指禁止使用,某些病人若使用该药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如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就应禁用青霉素,否则将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死亡。因此,凡属禁用的药品,绝不能抱侥幸心理贸然使用。
贮藏。务必要注意储藏要求,以此来保证药品质量。多数药品需避光、密闭,并在阴凉干燥处保存。有的药品在光照下会使有效成分的含量降低而造成失效,或者产生有毒物质,危害健康。有的药品对温度有要求,比如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思连康)应在2℃~8℃的环境下保存。
有效期。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的期限。药品拆封后,其有效期将大大缩短,具体使用期限受不同的剂型、不同的储存条件影响,建议咨询医生或药师。
重庆市药监局提醒,在服用药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认真遵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以免对自身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