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律师公会:人大常委会有国安法释法权 应审慎行使

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香港特首李家超向北京中央提交报告,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权,而有关权力应该审慎地行使。

杜淦堃表示,释法无可避免会引起对香港法制的讨论和批评,但《香港国安法》是相对较新的法例,希望未来如果国安法尚有不明确之处,可由香港法院厘清。

他称,今次是《香港国安法》首次释法,回归以来亦只是释法5次,不认同释法变得常态化,此次释法都是按现行机制处理,不认同会损害司法独立。他又表示,香港有足够的法律人才处理案件审讯,不认同事件会影响被告聘请律师的权利,认为大家焦点应放在被告有否足够保障,但他相信法庭可给被告有公平审讯的机会。

杜淦堃指出,终审法院的判辞已表明,法院全力捍卫国家安全,公会坚信香港的法院和法律界会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维持法治,保障司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