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发文讨论「杀特首」 被裁定「煽惑他人罪」将判刑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路透社)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一名63岁男子2020年2月在社交平台上发文,讨论如何杀害时任特首林郑月娥,被区域法院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有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罪成,将于下周一判刑。

男子的律师表示,他在贴文中提及的想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天马行空」,但不被法官接受。法官认为,男子知道2019年及2020年社会上发生「反送中」事件,却刻意淡化发文意图,低估了文章可能产生的效应。

▼男子发文时正值「反送中」事件期间。(图/路透社)

法官提到,男子的社交平台上有700多名朋友,从贴文及留言可以发现,引申的讨论是延续伤害特首的想法。虽然男子被捕后曾强调「只是搞笑」,但法官认为是简化了网路平台的效力。

法官强调,不能抽离男子发文时的社会氛围及政治炽热的情况,即使最终没有人实际犯案,但煽惑他人仍属犯罪,且考虑2019年时的社会氛围,不认为男子是在开玩笑。

法官还说,根据「反送中」当时情况,任何激进行为已经不能视为「天马行空」,绝无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