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居留4年才可申请定居? 陆委会:审慎研议再推动
图为香港街景。(中新社)
陆委会传出拟修改港人申请定居规定,延长到至少须居留四年才能申请。陆委会今日并未正面证实消息,仅表示政府对港澳居民居留定居制度的相关意见尚在进行整体评估,经过审慎研议后再行推动。
有媒体近日报导,陆委会内部已研议修正《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将现行港人在台连续居留满一年可以申请定居的规定,拟修改为至少须居留四年才能申请,比照外国人标准。
报导引述消息称,因香港情势复杂,目前的宽松规定已不合时宜,因此要补上国安漏洞,防止大陆藉香港「渗透台湾」。
然而,政府屡次重申「撑香港」,但近年港人来台定居遭卡的案例却时有所闻。若延长港人申请定居前所须之居留时间,无疑让港人在台落地生根的希望再添阻碍与变数。
陆委会2日以书面回复本报询问时表示,近年因港澳情势变化快速,各界屡有检讨港澳居民居留定居制度的建议。针对相关意见,因所涉层面广泛,政府尚在整体评估,会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及衡量人道考量、整体国家资源下审慎研议,并与各界充分咨询与沟通,凝聚社会最大共识后,再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