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香港」假的?申请移居否准 监院促陆委会检讨一刀切

监院促陆委会检讨一刀切。(本报资料照片)

2019香港发生「反送中」运动后,香港地区居民申请移居来台「定居」者,屡遭依国安理由保留观察或否准,疑有权责机关垫高国安联合审查门槛及相关处置作为沟通不足等情。监察院促请大陆委员会、内政部移民署、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检讨,以符政府「撑香港、撑港人」之援港政策。

2019年香港地区发生「反送中」运动,港人激烈抗争,政府因应香港变局,依照蔡总统之指示,首先紧急研拟「香港人道援助关怀行动专案」,并通过「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18条有关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申请来台者之处理准则及审查参考标准,相关机关并借由各项行政辅导措施协助港人在台立足。

监委纪惠容、叶大华、施锦芳表示,陆委会宜以协助其等获准在台定居为目标,持续就港人援助专案之个案安置与照顾研提精进作法,借此彰显政府坚定维护人权之普世价值、支持港人争取自由民主之信念与决心。

纪惠容、叶大华、施锦芳指出,针对港人来台申请者不论为何依国安理由保留观察或否准?有否垫高门槛审核?经调查发现,1997年香港移交中国之后,中共透过「双非」政策、「单程证」、「内地居民移入计划」及就学投资等方式,促使中国大量人流进入香港定居,强化对香港地区的渗透及掌控。

监委表示,台湾考量北京当局对港澳控制及渗透日深,且当时「港版国安法」立法在即,认有必要紧急增修「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相关规定,诸如:修法前原为大陆地区人民,未在大陆地区以外之地区连续住满4年,修法后删除连续住满4年之文字;另增订党政军媒条款与国安联合审查机制等。对原为大陆地区人民之香港居民取得我国人身分个案强化审查,以弥补国安漏洞。

监委指出,惟修法后,外界质疑主管当局「一刀切」,只要港人在中国出生或有涉陆因素者,其等居留定居之申请案皆一概遭否准。揆其肇因,殆因早期申请案件移民署否准之处分理由,仅单一援引原为大陆地区人民或有国安疑虑等,未尽然详述所有不予许可之原因,致引发当事人訾议。此外,主管机关为因应香港局势急遽变迁,本次修法作业过程不及2个月,致无法周延听取各方意见并有效对外沟通,此亦系导致港人疑虑之重要原因。

纪惠容、叶大华、施锦芳建请陆委会及移民署宜检讨妥处,除明确揭示不予许可港人申请居留定居之理由外,亦宜利用各种时机与交流管道,持续加强相关法令宣导与实务讲习,并与申办当事人妥适沟通及协处,以利澄清外界误解。

监委说,另根据移民署有关香港居民申请来台居留定居统计数据显示,2017至2022年度港人获准「居留」人次总计4万4952人次,其中以「投资移民」事由获准「居留」者总计4110人次,位居第4位;至上开年度港人获准「定居」人次总计8195人次,以「投资移民」事由获准「定居」总计1415人次,则上升至第2位,显示以「投资移民」事由为港人申请居留、定居之重要管道。

监委指出,然而实务上,相关主管机关指出港人「投资移民」状况,有取得定居身分后旋即撤、减资或停业等疑涉「假投资、真移民」情事。政府为解决港人以「投资移民」事由申请来台所衍生的非正常现况,由投审会要求投资人另填表承诺持续营运投资事业至少3年及增聘雇台籍员工每年至少2人,以供移民署后续核发居留或定居证时查核之参据。

监委认为,在「反送中」运动后,港人以「投资移民」事由申请来台居留、定居之人数大幅增加,因投审会要求「聘雇2国人满3年」措施实施后,迭有申请人向投审会反映申请投资许可之审查时程过于冗长;又因港人「投资移民」状况频仍,移民署以保留观察方式处理,致其等质疑相关审查准则不明,因而造成诸多民怨。

监委呼吁,投审会除增加审查人力积极赶件,以缩短审查时程外;陆委会宜与移民署共同研订具体可操作之「投资移民」审查基准,明确告知申请人具体申办方向及适切做法,移民署亦得思考是否于官网建置「投资移民」案件进度查询网站,使申请人得掌握个案办理进度,避免因资讯落差致生争议;此外,香港投资者建议有关「聘雇2国人满3年」之投资门槛提高,宜于法规中明定提供参考。

纪惠容、叶大华、施锦芳最后指出,有鉴于实务上经常发生少数不肖移民公司向港人收费因故无法办妥,却归责主管机关审查准则不明甚至故意刁难,严重影响政府执法公信。移民署应持续优化移民仲介业务管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鉴,适时公布优良移民公司名单,据以奖优汰劣。

纪惠容、叶大华、施锦芳说,另有关毕业港生受聘雇主条件限制,及申请定居的薪资门槛,或得增设毕业港生留台工作者的定居评点制,主管机关宜就补充市场上具国际观的优质人力,及协助中小企业拓展国外业务等因素研议港生留台之审核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