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同學遭拒 男殺男判無期

台中地院。图/本报资料照片

黄姓男子向施姓男同学告白遭拒,愤而砍杀十三刀致死,台中地院昨依杀人罪判黄无期徒刑,符合检方求刑基准,检方坦言「比过去花十倍努力莅庭」;法界分析,本案是国民法官审理杀人案件中,判刑最重者,除国民法官外,至少一名职业法官投票判无期。可说是同时说服职业与素人法官的指标性判决。

东海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黄男(廿二岁),去年十月廿日闯入施男住处挥砍十三刀酿死,成为全台首件国民法官案。施男父母、姊姊昨天听判后激动落泪,对于公诉检察官成功说服合议庭判无期,感到不可置信。

全案经漫长一年审理,检辩攻防激烈,双方就预断、是否送鉴定争论不休,辩方曾声请删减检方起诉书、声请法官回避但均被驳回。

施父沈痛说,「失去爱子的创伤与日俱增」,目睹儿子住处满屋是血,不敢想像是在多么不甘下失去生命,施的母亲、姊姊也痛斥凶手一命还一命,要对方用一辈子赎罪。

检方论罪时以黄男是「得不到,就杀掉」,犯后清洗凶刀种种掩饰行为,求处无期徒刑;黄男在法庭上保持缄默,辩护人以黄男有自闭症、忧郁疾患,主张是犯过失致死罪。

台中地院审酌,黄男因情感纠葛,缜密计划行凶,造成他人家庭天人永隔遗憾,兼衡品行、家庭功能薄弱,及精神鉴定结果,不予减刑。

辩护人李宣毅说,把无前科的人丢进监狱,难以预防悲剧,会提上诉。

检察官张凯杰、陈隆翔及黄芝玮团队说,对黄男求刑前确实挣扎,判决结果让被害家属受宽慰,彰显检察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