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大17岁少女肚子 男:想当女生「鸡鸡变小」没性功能

黄男为让少女堕胎偷取胞妹证件蒙骗妇产科医师。(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一名17岁的未成年少女在2013年和24岁的黄姓男子发生性关系,不久就发现自己怀孕,不料黄男不但要求少女验DNA后来还要求堕胎。黄男后来偷拿胞妹的健保卡等证件,带少女到妇产科堕胎,被少女父亲发现后报警,男子告诉警察,「不想当男生,曾吃避孕药导致无性功能性器官也变得非常小。」。

根据基隆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指出,黄男2013和当时未成年的少女在基隆租屋处发生性关系,少女怀孕后传简讯告诉黄男,「我会让你知道我爱的人都只有你,为了你和我的小孩,我也会一直保护者你和我的小孩,我也一定会配合你去验DNA,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但我从不和不是真正男朋友做那种事,我的身体只有你可以动。我们未来要一起努力,明天我要去跟你家人见一下面吗?」

但黄男并没有想将孩子留下,还告诉少女,「拿掉孩子两人才能继续走下去」、「医生说七周内吃药都有办法。」、「今天问过医生,她说吃药就像排月经一样。」处理的态度令少女生气的说,「这小孩不能一拖再拖,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我瞒不过我爸妈的。」。

后来黄男偷拿家中胞妹的证件,让少女冒名骗过妇产科医师才完成堕胎,不过少女身体虚弱在注射点滴时,黄男却没陪伴身边,再度被少女埋怨,「小孩没了,吊点滴时自己的男朋友人却不在。这种痛你明白吗?」。

少女父亲事后发现女儿堕胎住院非常火大,控告黄男,没想到黄男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竟说,「不想当男生,曾吃避孕药导致无性功能,性器官也变得非常小,从未跟少女发生过性行为。」还说,「手机在2013年6月时被少女拿去使用,到12月底侦讯前都没归还。」。

男因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涉「妨害性自主」,但因为双方两情相悦,和解后获不起诉处分;但偷取妹妹证件冒名堕胎却违反「伪造文书」,判决后被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折算1日。

▼少女打点滴的时候黄男没有陪伴在旁,使她非常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