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控貪汙案 北院3月起密集開庭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高虹安涉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案,去年已陆续传唤高虹安及4名助理。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高虹安涉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案,去年已陆续传唤高虹安及4名助理。依据庭期表,合议庭订于3月6日、13日再开2次准备程序庭后,3月底至5月间密集召开审理庭。
根据庭期表查询,合议庭将于3月6日、13日上午召开准备程序庭;3月27日上午召开审理庭,4月10日、17日、5月15日、22日的上、下午均开审理庭,5月29日上午召开审理庭。合议庭将于辩论终结后择期宣判。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员任内自民国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的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
台北地检署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总计诈得新台币46万30元,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高虹安、黄惠玟及前助理陈奂宇、陈昱恺、王郁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于去年9月25日、10月2日、11日先后传唤5名被告进行准备程序。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在庭讯时均认罪,对检察官起诉事实均不争执,并请法官依法减刑且宣告缓刑。王郁文、高虹安则否认犯罪。
高虹安辩称,从未要求黄惠玟虚报、浮报助理酬金或加班费,助理的加班费都是实际劳务所得,加班时数超过申报时数,甚至超过上限,助理费申报后拨入助理帐户,并无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