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污案 北院預計5月底辯論終結

新竹市长高虹安。联合报系资料照

根据规划,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将于3月6日、13日上午召开准备程序庭,勘验笔录的录音录影光碟;3月27日上午、4月10日全天、4月17日上午诘问证人(共同被告部分);4月17日下午、5月15日上午诘问证人;5月15日下午、5月22日全天、5月29日上午言词辩论。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员任内自民国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的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

台北地检署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总计诈得新台币46万30元,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高虹安、黄惠玟及前助理陈奂宇、陈昱恺、王郁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于去年9月25日、10月2日、11日先后传唤5名被告进行准备程序。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在庭讯时均认罪,对检察官起诉事实均不争执,并请法官依法减刑且宣告缓刑。王郁文、高虹安则否认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