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 北院27日開庭
新竹市长高虹安。图/取自高虹安脸书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员任内自民国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的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
台北地检署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总计诈得46万30元,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高虹安、黄惠玟及前助理陈奂宇、陈昱恺、王郁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9月25日、10月2日、11日先后传唤5名被告进行准备程序。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在庭讯时均认罪,对检察官起诉事实均不争执,并请法官依法减刑且宣告缓刑。王郁文、高虹安则否认犯罪。
高虹安辩称,从未要求黄惠玟虚报、浮报助理酬金或加班费,助理的加班费都是实际劳务所得,加班时数超过申报的时数,甚至超过上限,助理费申报后拨入助理帐户,并无不实。
北院订于12月27日下午2时30分再次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高虹安与认罪的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一起出庭,并于明年1月间传唤王郁文到庭。
另外,高虹安不满男子陈时奋在脸书粉专「翁达瑞」贴文,指她遭指导教授除名,提告加重诽谤罪获不起诉,陈男向北院自诉诬告罪。北院于10月间传唤高虹安、陈时奋出庭。12月27日上午将再传唤高虹安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