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年盖10座运动中心 民代批可能吗

高雄巿议员李眉蓁3日质询认为,迈巿府说2年要多10座国民运动中心太夸张。图为凤山运动园区。(曹明正摄)

高雄巿长陈其迈上任后2年拚4年,但巿议员李眉蓁3日质询时认为,迈巿府提出2年要多10座国民运动中心,1座要价4亿,明年却只编2500万元,质疑「口出狂言」。陈其迈回应,会采OT或BOT,并争取补助。

李眉蓁说,马政府时期补助国民运动中心,当时高雄有2座,分别在小港跟苓雅,约都签好了,细部计划也做了,那时高雄也是民进党执政却退掉。如今在没有经费下,竟口出狂言说2年要有10座国民运动中心,到底钱要怎么来?

她提到,提倡运动乐观其成,但国民运动中心有必要的核心运动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对面积也有相关规范,因此需要用地和经费,但1座运动中心要价4亿余元,明年却只编列2500万元整建与规画费用,2年多出10座,可能吗?

运发局侯尊尧答说,根据盘点结果,有3座向中央争取补助,相对在预算上可获得分摊,另有3座是闲置空间改造,还有3座是寻求捷运社会住宅共构,最后1座是已挂牌的凤山运动中心,所以10座是可以完成的。

李眉蓁认为,国民运动中心不是可以运动就好,是否能达到要求?运发局说,体育署最新建标准,运动设施包括健身房瑜伽教室、羽球场等,这10座除了闲置空间可以推动快一点,新建的也一定会如期在2年内兴建。

「不是呼口号而已。」对于李眉蓁批评2年10座太夸张,陈其迈说,除了OT、BOT还有自己兴办的要争取预算,在申请过程,遇到不合理资格条件也会反映,希望在最短时间迎头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