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男猥亵罪获缓刑 又扮白牌司机袭胸
苏姓男子见少女独自在骑楼下,伪装成白牌车司机,声称要载对方回家,又趁机伸狼爪,环抱袭胸还碰触下体;高雄法院法官审酌苏男3年前就曾犯侵入住宅强制猥亵罪,在缓刑期间再度犯案,认为他未能记取教训,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8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苏姓男子见1名少女独自在骑楼下,伪装成白牌车司机,声称可以载她回家,对方不理他,竟趁机环抱、袭胸还碰触下体;高雄法院审理时,法官审酌苏男3年前就曾随机尾随另名女子入屋猥亵得逞,当时他赔了40万元和解,才获轻判缓刑,未料在缓刑期间再度犯案,认为他目无法纪、没记取教训,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8月。
判决指出,今年4月25日清晨6时,苏姓男子开着权利车行经高雄市前金区七贤二路时,发现1名少女独自蹲坐在骑楼下,竟心生歹念,下车告诉她:「我是白牌车司机,可以载妳回家」,不过对方不想理他,苏男遭拒假意开车离去,却将车停放在他处,又回到骑楼下,趁机先扶起少女,随后从背后环抱,甚至袭胸及碰触下体,不管对方反抗挣扎,还用身体压住少女,猥亵得逞。
这时刚好1辆计程车停在该处,苏担心被发现赶紧松手,慌张逃离现场,事后少女报案,警方调出监视器,循线逮捕苏男后送办,并被依强制猥亵罪起诉。
高雄法院审理时,发现3年前,苏姓男子就曾犯侵入住宅强制猥亵罪,当时他尾随不认识的女子进租屋处,同样伸出狼爪得逞,当时他坦承犯行,又赶紧赔40万求和解,经高雄法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没想到苏男在缓刑期间,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对少女猥亵,可见他目无法纪,未能从前案记取教训,这次法官不放过他,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8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