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案男學生傷重不治 全教產:教育部應負全責
全教产理事长林硕杰指出,教育部主管的「学生携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窒碍难行。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中学割喉案受害男学生伤重不治,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认为教育部的修法导致现场教师被废武功,许多学校难处理学生带违禁品的问题,老师给予额外指正都可能被说是霸凌,导致教师不敢管。因此,认为教育部要为此类事件负全责,并应设法改变现状,不要再让学生持违禁品入校甚至犯案。
新北市一名国三学生与隔壁班的学生有口角,女方找同班男学生讨公道,没想到学生遭男学生持折叠刀割喉,经抢救后仍伤重不治。
全教产发布新闻稿指出,有基层老师反映,教育部要为此类校园安全事件负全责。全教产理事长林硕杰指出,教育部主管的「学生携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窒碍难行,且又因为先前类似案件有人员遭惩处,造成寒蝉效应,许多学校怯于处理学生带违禁品的问题,担心被认为是「针对」学生。
林硕杰表示,目前教育现场的教师形同被废武功,不能纠正学生,就算口气不好也被投诉;不能处罚,连罚站都是体罚;针对「有问题」的学生,老师若给予额外指正,都可能被说是霸凌,最后变成教师不敢管。
教育部于2022年修正的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第28条指出,为维护学生之身体自主权与人格发展权,除法律有明文规定,或有相当理由及证据足以认为特定学生涉嫌犯罪或携带违禁品,或为了避免紧急危害者外,学校不得搜查学生身体及其随身携带之私人物品,且进行搜查时应全程录影。该法第29条规范学务处从事安全检查,在高中端,如有合理怀疑学生涉嫌犯罪或带违禁品,而有进行安全检查之必要时,要在2位以上的学生家长会代表、学生会干部或教师陪同,才能检查学生私人物品或空间,被检查之学生本人得在场,且全程录影。
林硕杰表示,依据教育部的规定,所谓「有相当理由及证据足以认为特定学生涉嫌犯罪或携带违禁物品」、「合理怀疑」、「2位以上之学生家长会代表」等规定,基层教师表示,若非难以执行、就是容易被扭曲为霸凌。
另外,林硕杰指出,受保护管束的学生需要特别管理,教育部应明确化相关处理办法及规定,且应该比一般学生严格,保护校内其他学生。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局若只会事后派心理师及社工师驻校辅导,而不设法改变现状,继续让学生持违禁品入校甚至犯案,校园恐无宁日,对于校内其他学生也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