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分享一下从古至今性骚扰的几个真实案例
话说晚清时期,一个男子在路上行走,一时尿急,左右看看没人,就在路边小便。
不成想,一个美女从后面走过来。
男子的听见后面有脚步声,吓一跳,扭头看去,一个妙龄少女路过,长得肤白貌美大长腿,都长在这男的审美上。
男子本来要回避的,一看四处无人,他就一边尿,一边一脸贱笑,用手指着自己的下体要给美女看。
美女吓得落荒而逃,嚎啕大哭。
回家后,跟家里人说了后,回到房间越想约觉得羞耻,半夜上吊死了。
按照大清律令,凡是调戏妇女、企图诱奸,以致妇女自杀的,要判处“绞监候”。于是,男子被捕,案子被送到了刑部。
刑部经过激烈讨论认为,这厮“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手足”,于是拟为“情实”。
最终,这个在今天看来,或许只是一个性骚扰案例的男子,被判处了死刑。
有一个私塾先生,给学生上课,上课时尿急,附近没找到厕所。
于是便到房子外面远一点的地方,避开闲人解决。
那私塾先生卸包袱之际,无聊四处张望,无意中一抬头,竟然发现对面有一个少女在窗外眺望。
这位先生不禁对着少女笑了一笑,那女孩子马上脸色大变,随即关了窗。
貌似这事就这么过了。
私塾先生继续上课,没过多久,外面就一片吵吵闹闹,私塾一问才知道对面有个少女上吊身亡。
这私塾先生一听,吓了一跳,说了声:“哎呀,今天错了。”
刚好他的学生中,有一个学生就是这位少女的弟弟。学生跑回家一看,见姐姐莫名其妙上吊自杀,便将老师刚才说的话说了出来。
少女的父母听说后觉得肯定有联系,就报了官,于是,私塾先生被抓。
最终,同样也是以“绞监候”罪名,被拟为“情实”被杀。
以上两件事在晚清外交家薛福成《庸庵笔记》中有记载。
根据唐人张鷟所撰《朝野佥载》的记载,唐朝开国皇帝的儿子滕王李元婴好色,经常以王妃的名义,召唤属下官员的妻子进入王府,加以奸污。
李元婴手下有个典签官叫崔简,他的妻子郑氏长得貌美如花,刚到洪州,就被李元婴差人以王妃的名义召唤入府。
郑氏早就听说滕王的手段,但无奈只能前往。
果然,一到王府,李元婴就开始动手动脚。
哪知道这郑氏也是个暴脾气,很厉害的角色,做好了以死保节的准备。
郑氏脱下一只鞋子便将李元婴一顿暴打,用手抓得李元婴满脸是血,还大声嚷嚷说:“滕王哪会干这事,你这家伙一定是猖狂的家奴冒充的。”
打架声音太激烈,王妃闻声而来,李元婴一脸狼狈,脸上都是血印子,他自知理亏也不好说什么,只好放郑氏走了。
李元婴吃了这番亏,又不好对外说,于是有十多天不敢出门视事。
郑氏回家后,倒是她老公崔简被吓得半死,要去向李元婴请罪。
李元婴实在不好说啥,外头这事又传得沸沸扬扬,只得作罢了。
1979年,新中国首部《刑法》中,专门设立了“流氓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983年严打期间,当时的著名影星迟志强由于经常跟大家一起跳舞,跟女粉丝搂搂抱抱,被以“流氓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出狱后,迟志强的《铁窗泪》唱遍了大江南北。
“铁门哪铁窗铁锁链,手扶着铁窗我望外边;
外边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哇,何日重返我的家园,何日重返我的家园。
条条锁链锁住我,朋友哇听我唱支歌;歌声有悔也有恨呐,伴随着歌声一起飞,伴随着歌声一起飞。月儿啊弯弯照我心,儿在那牢中想母亲;
悔恨没听娘的话呀,而今我成了狱中的人,而今我成了狱中的人。
月儿弯弯照娘心,儿在牢中细思寻;不要只是悔和恨,洗心革面重做人,洗心革面重做人。”
1997年,《刑法》修订,将原来的“流氓罪”取消,分解成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2015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妇女在家庭中的人身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废除嫖宿幼女罪,加大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
2018年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新增两项规定,完善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保障依据;
2020年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出炉,切实保护包括妇女在内的自然人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财产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
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对强奸、猥亵案件的惩治力度;
2021年出台的法律援助法规定,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道远且长,虽远必达;心之所向,行必能至。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