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猛顶女学生臀部5分钟 色男诡辩:下体只有2公分碰不到

公车上猛顶女学生臀部5分钟,色男诡辩:下体只有2公分碰不到。(达志影像)

一名有3次性骚前科的王姓男子,在台中搭公车见1名高中女学生站在前方,竟趁车厢拥挤时,不断从后方用下体猛顶她臀部超过5分钟,女学生向司机反映后王男心虚落跑,一审遭判刑9月。但王上诉强辩,他有勃起障碍,且生殖器仅有「2公分」,不可能碰到对方,但二审法官勘验积善影像,发现王男紧黏站在女学生后方,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根据判决,王男于民国110年3月26日晚间,在台市国立自然科学博物馆附近搭上公车,见到一名身着学校运动服外套、背后背书包的高中女生站在靠近公车前侧车门之车内走道。

当时因乘客众多,车厢内相当拥挤,王男竟然自后方以其下体或其他身体部位触摸高中女生臀部,当公车在下一站上下客时,高中女生立刻向司机反映遭到一名男乘客用下体顶碰其臀部,但司机起身往后查看,王男立刻下车离开,惊女学生向警方报案后,调阅相关监视录影、悠游卡使用记录,将王男传唤到案。

女学生证称,当时王男用下体对她磨蹭,有人上车时就停止动作,但车子一起动,王男又靠继续犯行,过程至少超过5分钟,原本当时她以为对方不小心碰到,王男却愈来愈夸张,动作越来越过分,她吓到立刻用书包试图抵挡,且向司机告知时,王男就立刻下车离开。

法院一审认定,王男过去已有3次性骚扰前科,本案对少女下手,导致少女惊吓且深感不快,犯后不承认犯行又没有赔偿,毫不知悔改,因此判他9月徒刑。

王男不服上诉,仍坚决否认性骚扰,还表示如果有人对女学生性骚扰,她应该当场大喊,但女学生却违背经验法则。王男还自称因勃起功能障碍,性器官仅有2公分长,下体约距离地面80公分,而女学生当日背负之书包厚度达15公分并遮住臀部,她的臀部仅于离地约74至78公分,故依其性器官长度及距离地面之高度应无法以其性器官碰触告诉人臀部。

高分院法官勘验公车监视器,发现王男上车后就固定站在少女后方,即使过程中有乘客上、下车,他也都没移动位置,直到女学生向司机反应,才迅速从后门逃离。而且王男逃下车后,相隔约11分钟又再次搭乘同一路线之公车,显然他下车显非其原意,因是心虚临时下车无误。驳回其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