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最低工资 各行各业要弹性

《最低基本工资》拚三读,工商团体认为各行各业性质不同,订薪应弹性。图为上班族示意图。(陈俊吉摄)

《最低工资法》立法院12日力拚三读,工商团体认为,新制应设公式,避免用喊的,到选举时成为执政党抢票工具,但计算薪资上,宜依行业属性不同调整,多元化并给与适当弹性。

工商团体认为,现在的企业多遵循基本工资相关规范,若不遵循,劳团、劳工也会申诉,且政府立场一般会较偏向劳工,因此即便未来《最低工资法》上路,订有明确的罚则,对于企业而言影响不大,且处分明确化,对企业而言不一定是坏事。

不过,执行上,商总主席赖正镒表示,最低工资计算应例出公式,如采计物价指数、经济成长率等,否则用喊的,流于民粹,也易沦为大选时执政党讨好选民的抢票工具。

就业服务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荣誉理事长黄杲杰也赞成应该要设置《最低工资法》保障劳工的基本生活,但对加班工资或者应该要如何计算劳工的薪酬,应就各行各业的属性予以弹性。

惟工商团体强调,政府不能便宜行事,各行各业都「套用」同一套公式。黄杲杰表示,在计薪上应更多元化、更具弹性,依行业属性不同而调整,举例来说,现在的加班费如果是平日加班,每小时加给1.33或1.66倍,但有许多行业「论件」计酬较为合理,例如以旅馆业的房务人员来说,有效率的员工可能1个小时内可以打扫2个房间,但有些可能只有1间到1间半,住房干净程度也不同。

政府计薪方式若以同一公式套用,易养出没有效率的员工或对有效率的员工缺乏公平性,对于企业计算成本、价格也相当不利。

中小企业全国总会理事长李育家表示,薪酬上,各行各业不应该采用「齐头式」制度,依产业特性差异,予以不同的标准;并应纳入艰困产业纾困、补助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