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卖场国小当炮房 揪12岁小女友车震3次!淫男代价出炉
把公园、卖场、国小当炮房,揪12岁小女友车震3次!淫男判刑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可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12岁女童小萱(均化名)是男女朋友关系,阿国竟然不顾小萱尚未成年,分别在国中旁公园外停车格,商场的停车场以及国小内停车场,前后发生3次「车震」性交行为,直到小萱的父亲察觉有异,追问后得知实情,愤而报警对阿国提告。
法院审理,阿国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法官认,阿国所为,犯刑法第227条第1项,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犯3罪。并且阿国先前已有多次妨害性自主的前科纪录,素行恶劣。
法官考量,阿国竟然不思悔改,明知小萱年仅12岁,身心发展尚未成熟,且双方仅是玩网路游戏认识的网友关系,竟利用小萱年幼,对爱情有所憧憬,以男女交往为名义,为满足自己性欲,对小萱做出3次性交行为。
法官认,阿国所为,对小萱的身心健康、人格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并且在小小萱报案后,仍持续以各种方法骚扰,显见他对犯罪行为毫无改过之意,法治观念薄弱。
法官审酌,阿国的犯罪情节、手段,于检方侦查中否认,到法院审理中才坦承犯行之,以及小萱父亲请求从重量刑之意见等。日前依法判决,阿国犯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可上诉。
爱妻生完女宝就落跑 37年没见过面!悲情人夫不等了
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均化名)是夫妻,并且育有1名女儿,但是双方婚后就是聚少离多,而当年小萱生下女儿没多久后,小萱就出境离开台湾,自此并未在回台,至今并未同住已经37年,阿国认为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最终选择放手,因此依法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法官调阅入出境资料显示,小萱在1987年3月出境后就未再入境。而双方所生的女儿到庭证述,约在30多年,母亲就没有回来与父亲同住,而且大约在5年前,就没有办法在联系到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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