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盗伐牛樟木二审改判 生技公司老板躲天价罚金3.2亿

生技公司林姓老板向郑姓木材业者购买疑似盗伐的牛樟、乌心石、榉木等珍贵国有木材,转售后差点报关出口大陆,遭专案小组截获。一审认定林男和郑女合谋,各判2年6月并科罚金3亿2000万元、1年并科罚金100万元,上诉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郑女转销的木材难以认定违法,逆转改判林男判2年、罚金1438万元,郑女无罪,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生技公司林姓老板向郑姓木材业者购买疑似盗伐的牛樟、乌心石、榉木等珍贵国有木材,转售后差点报关出口大陆,遭专案小组截获。一审认定林男和郑女合谋,各判2年6月并科罚金3亿2000万元、1年并科罚金100万元,上诉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郑女转销的木材难以认定违法,逆转改判林男判2年、罚金1438万元,郑女无罪,可上诉。

林男是生技公司负责人,从事各类木材买卖业务,明知牛樟、乌心石、榉木、红桧等是农委会林务局公告的贵重木树种,疑似向不详人士及郑女购买无来源证明的木材,甚至还媒介他人向郑女购买或转售这些木材。

郑女则是向不详人士购买疑似盗伐的贵重木材,放置在高雄市鸟松区的一块土地上,疑似知道木材来源有问题,故意将部分木材委托林男代为出售。

李男和陈男则是另家生技和食品生技公司负责人,分别以每公吨15万元和每公吨8.3万元的价格向郑女购买牛樟、榉木等珍贵木材,并将其运送到各自指定的仓库或土地上,陈男还准备将部分牛樟报关出口。

警方2017年8月某日执行搜索,分别在林男、郑女等人住处、仓库或土地上查扣了共计约1000吨的牛樟、乌心石、榉木、红桧等木材。另在高雄港第42号码头扣押了陈男准备出口的牛樟约200吨。这些木材经鉴定后,确认都是国有林班地的主产物和贵重木树种。

一审认为,林男和郑女买卖的木材均无合法来源证明,依违反森林法各判2年6月并科罚金3亿2000万元、1年并科罚金100万元。李男和陈男因以合理价格购买木材,没有证据显示他们知道或应知这些木材是赃物,判2人无罪。

林男和郑女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郑女从不详人士处取得木材,购买价格并不低于市价,木材上也没有明显国有林班地贵重木树种的特征或标记,更未参与盗伐,协助林男转售木材也未从中获利,逆转改判郑女无罪。

林男部分,因对其持有近4000公斤牛樟、榉木来源交代不清,且仍矢口否认犯行,法官依森林法故买森林主产物贵重木赃物罪维持原判2年、罚金143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