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持股申报门槛将降到5%

为强化利害关系人沟通,金管会去年初就公告将推动修法,今年刚发布的「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所提出的六大强化措施中「强化大量持股资讯揭露」亦是其一,其他五项措施包括:提前上传股东会议事手册及年报、精进投资人系平台、推动机构投资人共同议合、研议设立投票顾问机构、研议鼓励公司备置实质受益人资料。

为使公司股权重大异动资讯可即时并充分公开,此次修正草案将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由现行10%下调为5%,并给予一年缓冲期,明定修正条文自公布后一年施行。

过去市场常出现默默吃货的市场派,直到吃到持股10%时才被发现,让许多公司措手不及,尤其公司经营权所有人持股偏低的公司,常会应变不及,但未来修法后,这些上市柜「藏镜人」将被迫要提前浮上台面。

金管会指出,本次修正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将与国际接轨,深化公司治理,并提升资讯透明度及强化对证券中介机构之监理,有助健全资本市场发展及保障投资人权益

此外,为强化对证券商、证券服务事业及证券相关机构法令遵循,证券相关事业内控不佳或财、业务疏失,最高罚锾也将由480万元拉高到600万元,强化证券商、证券服务事业及证券相关机构法令遵循,并使裁罚具劝阻性效果。

民众党团提案,拟将金管会得对证券商、证券服务事业及证券相关机构处罚锾之下限金额由24万元提升至30万元、上限金额由48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其中,上限金额与政院版相符,但下限拉高,未获金管会采纳,金管会认为证券商规模大小差异甚大,为利金管会得视违规情节轻重处以适当罚锾,拟维持下限金额,不予提高,建议采行政院提案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