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镜人现形 持股5%要申报
证交法「藏镜人条款」新制重点
藏镜人条款预计明年上路。金管会1日公布,将修改证交法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相关子法,由现行10%降到5%,预计2024年5月10日上路,届时初次取得上市柜公司股份超过5%,就必须在10日内公告,之后每增减1%要在二天内申报。
上路后,若有上市柜公司或股东未依照新法申报5%以上持股,证期局指出,可依照证交法178条,开罚24万元到480万元,并强制要求卖股。之前上市柜公司爆出经营权之争,最常出现就是「市场派」悄悄买进公司持股,直到触及10%才被发现,让不少持股偏低的「公司派」措手不及,金管会参考美、日、韩、星,修正证交法,调降大量持股申报门槛,由10%降为5%,已在今年5月10日完成修正公布,但担心股东大量出清持股,因此给予一年缓冲期。
金管会1日公布「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1第1项取得股份申报办法」修正草案,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明年5月10日子法上路后,已持有上市柜5%以上、不到10%股权的股东,须在10天内完成初次公告申报,之后每变动1%就要在二天内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与申报。
据证期局统计,以去年12月31日资料来看,持有上市柜5%以上、不到10%股权的股东约有3,307人,共持有1,441家上市柜公司股权,这些股东在新法未上路前不用申报,但在明年5月10日上路后,若还未降到5%以下,就必须要在10日内完成公告与申报。
其实各上市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0年起就在季报上揭露相关资讯。但高晶萍指出,新制申报是要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且一旦有1%变动要在二日内公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更即时、透明。证期局说明,公开资讯观测站须拥有资格才能申报,上市柜公司如果本身是股权取得者,就有资格可申报,但若股东不是上市柜公司,则可以请被取得的上市柜公司来公告。子法中也针对申报流程简化,目前股东是透过公开资讯观测站办理公告,并以书面向主管机关申报,现行方式仍可使用,同时新增透过公开资讯观测站上传档案,就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