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镜人全现形 恐掀恶意并购潮

对此,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回应,持股逾5%的大股东要公告,不是只有金融业适用,是适用证交法的公开发行公司都一体适用,目的是让公发公司的资讯更透明,让公司治理更有效率。

金融业过去常用家族投资公司分散持股,外界不易知道大股东真实的持股水位,但这次新法上路,对于大股东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以他人名义的持股,都要合并公告,如中信金大股东辜仲谅公告的8.87%,即是金管会之前监理的资料,之前并未对外揭露,先前市场传出有资金或产业有意狙击中信金,大股东持股揭露后,是否影响金融机构经营权稳定。

市场人士分析,大股东持股5%就揭露,未必就容易引起恶意并购。一来大股东持股资讯本来就不是太机密,想要恶意并购的人有心就可查到,二是大股东所揭露出来的持股,未必就是潜藏的实力,有些表面上与大股东无关的股东,背后实质受益人也许就是大股东派的人马,或是支持大股东的盟友。

事实上,市场人士反倒认为,辜仲谅持股中信金仅8.87%,算是偏低,一般金控大股东至少要持有10%至20%经营权才较稳固。公司大股东持股偏低会产生许多问题,若面临系统性风险时,公司需要增资,按比例增资的话,可能不易达成增资目标。

中信金在2016年就曾发生过被恶意并购危机,曾有一方势力默默吃下中信金7%股权,中信金查觉后大为震惊,还启动委托书之战。当时为巩固经营权,中信金还修公司章程,缩减董事席次、拉高选任董事持股、拉拢外资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