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學生勾脖子、搧巴掌 法官判國小師坐牢去
台北市某国小李姓教师管教学童勾住学童脖子拖行、搧学童耳光致学童成伤,台北地院审理,李辩说,老师无法管学生才造成「国中生杀人案」,法官认为,李犯后态度不佳,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刑4月。
法官认为,李的犯行适用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影响伤害罪的法定本刑,他的刑度不得易科罚金,如判刑确定得坐牢。可上诉。
李姓教师在台北市中山区某国小任教,2022年9月27日被害学童与同学拉扯打闹,李上前制止;检方指控,李当日下午数次以右手强行勾住学童的脖子往前拖行,造成学童胸部擦伤,家长提告,李被诉。
法院审理,李坦承对学童抓、勾、拉、推,辩称案发当下现场落差有2米,身为老师有义务告知小朋友,因小朋友态度不好才去抓人,但后来有向学童道歉;李姓教师的辩护人说,李在行使教师惩戒权,可阻却违法。
法官勘验监视器、综合证人说词认为,李姓教师多次强行勾住学童脖子、推点学童的额头,并搧巴掌伤害学童,根本不合法,不在教师惩戒权范围内。
判决说,李是国小教师,为人师表却以暴力伤害、强制使学童无法离去,学童虽仅有胸部擦伤,但身心发展已有戕害。
判决书说,李开庭时虽曾起身对家长致歉,却未深自检讨,还责怪因教师无法管教学生才会造成「国中生杀人案」,李还称人本基金会经家长同意将冲突影片上网,疑在透过舆论压力要求和解金,态度不佳。
法官考量李的妻子也是老师,配偶可以照顾2名未成年子女,可降低对李处以自由刑可能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判李有期徒刑4月,不谕知得易科罚金。
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