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青年拒服兵役 面临昭告全村、禁出国和升学「9大惩处」

大陆青年拒服兵役,将会面临严重处分。(图/CFP)

记者朱世凯综合报导

依法服兵役是每位男性公民义务责任,不过仍有人会寻求管道逃避。在大陆贵州的一名傅姓青年,因为入伍后怕苦怕累,加上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因此以各种理由拒服兵役;解放军「南部战区官方微博10日发文表示,当地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傅男进行9条处理决定,其中个人户籍服役栏」将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综合陆媒报导,傅姓青年今年19岁,2018年8月自愿报名从军,通过体检、政审、役前训练等征兵程序后,分派四川广元武警中队服役;但是傅姓青年入伍后却不断找理由拒服兵役,经过台江县征兵办、南宫镇领导与他的家属进行4次沟通,以及部队大队长指导员、排长、班长等共同做思想工作后,仍拒服兵役,因此军方决定除名处理。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经过研究讨论后,决定对傅姓青年作出9项惩处,第一是责令南宫镇政府进行10天国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第二是将傅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协调台江县各家银行,3年内不得给予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支持。

第三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不得录用傅姓青年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四是县公安局在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2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南部战区发文通报傅姓青年的惩处。(图/CFP)

第五,县教育局在2年内不得为傅姓青年办理升学手续;六是县市场监督局3年内不得办理经商手续;七是县民政局、县住建局不得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第八,取消义务兵优待,按照台江县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的3倍予以罚款,共计1万3500元人民币;责成其本人及家庭承担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退兵过程所产生全部费用,共计2万4500元,合计3万8000元(约新台币17万元),由县民政局实施,收缴经费纳入新兵征集优待费和大学生入伍奖励经费。

最后一项是由南宫镇人民政府组织拥党村召开村民大会,将傅男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问题作为「反面典型」,通报全村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