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号拖吊车「倒退鲁」 国道警察说话了…

▲有网友网路社群媒体PO文「国道一号北向台南交流道路段,吊车辆倒车」,影像中1部拖吊车倒车约一、二百公尺,引起热议。(图/翻摄脸书快乐运转手,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有网友在网路社群媒体PO文「国道一号北向台南交流道路段,拖吊车辆倒车」,影像中1部拖吊车倒车约一、二百公尺,网友认为可能涉及违反交通安全,国道警察第四大队指出,因民众PO出的画面无法了解该辆拖救车当时是否执行任务,所以无法确认是否违规

国道警察第四大队指出,依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9条第1项第1款规定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跨行车道、回转、倒车或逆向行驶行为;该法条第2项另有规定: 执行任务之救护车消防车警备车工程车救济车及吊车得不受前项第一款至第五款及第十五款之限制。

警方说明指出,经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管理机关核准之拖吊车辆,于执行核准路段拖吊任务时,得不受前项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限制,但应依规定装置明显警示标识或由警备车引导。就该影片无法了解该辆拖救车当时是否执行任务,因得于高速公路上实施拖救任务之拖救车,为经由高速公路局审核、签约后之高速公路局特约拖救车。经高速公路局核准后,得于高速公路上实施拖救作业,包含各类故障车、事故车辆。

国道警察第四大队在此呼吁用路人上路预先检查车辆之状况,避免于高速公路上故障而发生危险,进而影响其他用路人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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