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死转刑案侦办!23岁幸存男成关键 2警病房外戒护画面曝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中山高23日晚间发生重大车祸,两部自小客车猛烈碰撞后、撞击护栏双双翻覆车道甩出2人,酿3死1伤,家属透露死者廖女曾在追逐间报案遭逼车,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案不单纯,整起车祸疑似因债务纠纷追逐而肇事,将原以为单纯的车祸案件转列为刑案侦办。唯一幸存者邱姓男子住院治疗,警方派员戒护。

▲民众探病时发现有间病房外坐有2名警员戒护中,推测该间病房内住院患者即为邱男。(图/民众提供)

23日深夜22时许,22岁的萧男与23岁邱男驾驶黑色自小客,疑似追逐驾驶银色自小客车的50岁廖女及49岁郑男,于中山高速公路南下237.5K处发生撞击,分别翻覆于外侧车道及中线车道,车体严重扭曲变形,萧男与廖女甩出车外、郑男半身夹车内,3人伤重身亡。

▲23日深夜,中山高速公路南下237.5K处发生2车撞击,分别翻覆于外侧车道及中线车道,车体严重扭曲变形。(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唯一幸存者邱男右锁骨骨折受轻伤,由救护人员送往若瑟医院治疗,以受伤头晕等理由暂不接受询问。据了解,邱男仍于若瑟医院住院病接受治疗,目前伤势稳定并持续恢复中,再观察2日没有特殊病情变化应可办理出院。针对车祸事故因起因不单纯,警方转为刑案侦办,邱男不排除被列为被告,病房外由2名警员戒护中。

▲廖女疑似遭到他车追逐发生碰撞,车辆受猛烈撞击翻覆而甩出车外,大量出血伤重身亡。(图/民众提供)

城邦法律事务所长吴文城律师表示,如单纯仅是逞快竞速造成车祸死亡,肇事者涉嫌《刑法第一八五条第一、二项》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因而致人于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更有涉嫌第二七六条过失致人于死,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廖女与同车之郑男半身外露车体外,救护人员协助脱困抢救,不幸伤重身亡。(图/民众提供)

而若是企图威逼对方就范而逼车,主观上显有对生命危险之认识,如果因此造成车祸死亡,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七一条一项》不确定故意杀人,可处死刑、无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