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競速飆180公里…華航副機師衝出邊坡慘死 科技公司負責人判3年半

华航副机师张祖良5年前在国道与男子冯育屏竞速,张驾驶AUDI轿车,冯驾驶BMW,冯在1秒钟内以时速180公里速度从内侧冲到外侧,张见状往右闪飞出护栏惨死,双方未碰撞,冯驶离现场。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过失致死罪判冯3年6月徒刑。

专科毕业的冯育屏,有两名子女,现经营科技公司。原本士林地院、高院前审都判冯4年徒刑,检察官批评冯在案发后不闻不问,直到第83天、车祸鉴定委员会当天死者家属才见到冯,而冯还在新闻媒体上放话要寻求和解,为求脱免刑责所而虚情假意关心,恶性实属重大。

冯育屏、张祖良2019年7月6日凌晨5时40分,分别驾车进入国道一号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驶,前往桃园市龟山区、桃园国际机场上班地点,二车于驾驶途中,因故纠纷,自国道一号南向24.2公里处起,以超出速限的车速竞驶,冯的车行驶于前,张车紧跟在后,其间2人数次骤然切换车道。

6点6分时,冯育屏以时速180里以上的车速,与张祖良一前一后竞驶至国道一号南向25.2公里处,因冯突自内侧车道超越行驶于中线车道的营业半联结车辆后,变换至中线车道,再突然变换至外线车道而行驶于张驾驶路线前方,此时也超速行驶于外线车道的张祖良见状闪避不及,自外侧车道向右急靠右侧国道一号南向25.2公里出口闸道行驶,但因车速过快、车行不稳,失控撞击闸道出口内侧护栏后,冲出外侧边坡撞击树木。

张的轿车车体断裂,他也因多重钝创并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

高院更一审审理时,冯育屏坦承犯行,合议庭认为他与张都有「高速竞驶、骤然变换车道」的危险驾驶行为,也已发生往来危险,犯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过失致死罪,两罪应分论并罚。

因张祖良和冯育屏飙车而自招危险、死亡,更一审认为张的死亡应排除于刑法第185条第2项所规范的保护客体外,冯无从成立刑法第185条第2项的「以他法致生往来危险因而致人于死罪」,原审认事用法违误,因此撤销改判。

华航副机师张祖良2019年7月6日车身失控惨死国道边坡,现场留有华航的机长熊玩偶。资料照/本报记者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