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商工退場轉型文藝基金會案勝訴 教部決上訴

花莲私立国光商工停办后,校地目前租借给花莲县波斯顿国际实验教育机构使用。图/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县私立国光商工十年前停办后,原想转型为文化艺术基金会,教育部不同意,校方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国光商工胜诉,教育部决定提起上诉。国光驻校董事说,「我们不回应这件事」。

国光商工一九六六年成立,不敌少子化及人口外移,二○一一年停招、二○一四年停办,并向教育部提出改办计划,争取转型为「财团法人花莲县国光文化艺术基金会」。二○一九年教育部曾原则同意国光商工改办,但在二○二二年二月不予许可该校变更为基金会。

国光商工不服教育部行政处分,向行政院提起诉愿,行政院于二○二三年一月四日驳回诉愿,校方不服,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国光商工胜诉。

教育部表示,私立学校的校地、校舍、可用现金及设校基金等财产来源并非仅由董事会捐赠,亦包含外界捐赠及政府补助,因此具有极高的公共性及公益性。针对改办计划内容,法人主管机关在做实质检视时需确保公共性及公益性,以及是否可持续发挥同等于办理私立学校时对社会的贡献及价值。

判决结果及判断理由,会涉及教育部未来对于学校财团法人依私立学校法规定申请改办理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的审查范畴及监督立场,将依法提上诉。

私校工会理事长吴忠春表示,站在教育部的立场,确实会担心私校提出转型计划书,形同「空口说白话」,许多私校都是因为财务问题才考虑退场,怎么还有资金整修学校?不过现在的私校转型、改办规定都很笼统,教育部应该订定相关规范,让学校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