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周一朝野首戰 觀戰重點整理
国民党司法法制委员会召委吴宗宪下周一将排审蓝、白党团的国会改革相关法案,并力拚当天送出委员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民党司法法制委员会下周一排审国会改革相关法案,在野力拚当天送出委员会;民进党方面,党团版本已出炉,但尚未排入委员会议程。汇整三党版本,下周一蓝绿白预计将在国情报告、国会调查权、藐视国会、强化同意权四大议题上交锋。
●总统国情报告 蓝白主张即问即答
根据现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得于每年集会时,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且依立法院4分之1以上立委提案,通过决议后,就国家安全大政方针,听取总统国情报告;而总统得咨请立院同意后,到立院进行报告。
国民党团主张,总统应该在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国情报告书,并在3月1日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至于新任总统,则要在就职两周内提出国情报告书,并在一个月内到国会报告。
在国民党、民众党的修法版本中,共通点在于都要求总统必须「即问即答」;不过,民进党认为,此举恐怕是违宪,国会依法负责的应该是行政院长。根据宪法,立法院是「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并未载明询答,因此认为可维持现行法案,未提出相关修改。
●调查权 国民党主张设调查委员会
在国会调查权方面,国民党立委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中主张,将第8章「文件调阅之处理」,修改为「调查权之行使」,并增订第9章之1「听证会之举行」;至于民众党团的版本,则是将第八章修改为「听证调查与文件调阅」。
现行立法院是「调阅委员会」,而国民党认为,应改为「调查委员会」,并可设立「调查专案小组」,可以要求相关机关提供必要资料,并且举行听证。
民进党团主张,调查权、调阅权双轨制。针对宪法赋予立法院之职权有重大关联者,得决议成立调查委员会,而委员会得成立调阅专案小组。绿营强调,不可以侵犯其他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权力,而且诉讼判决、诉愿事件还未确定之前,也不可行使调查权或调阅权。
●藐视国会
在藐视国会方面,仅有民进党没有提出此一主张。国民党版本,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增订第5章之1「藐视国会罪」,明订出席听证会受质询时,若虚伪陈述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万元以下罚金。行政官员接受立委总质询时,若隐匿所知或明知不实仍虚伪陈述,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万元以下罚金;而若行政官员在总质询时反质询,经主席制止仍继续者,将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万5000元以下罚金。
民众党团则是提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5条修正草案,官员在答询时如果超过质询范围,未经主席同意或答询不涉机密,不得拒绝答复,也不得隐匿资讯或虚伪陈述;若违规,主席得予制止,并得要求被质询人为真实且完全的答复。
民进党团没有提出藐视国会相关条文,但主张透过「立法委员行为法」强化国会议员自律,新增立委不得有性骚扰或性别歧视的言词或行为,违反者经纪律委员会邀请专家学者调查,做成调查报告及处理建议后,提报院会议处。立委涉刑事责任者,可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
●强化同意权
国民党团主张,补选副总统、弹劾总统副总统、人事同意权案,得举行听证会,审查也不少于一个月;而民众党认为,人事同意权行使前要举行公听会,且审查过程不得少于两个月;至于民进党版本主张,增订辅助行使同意权,得召开公听会。
民进党团版本表示,为完备同意权行使规定,针对宪法的人事同意权须经全体立委2分之1同意,针对法律者则须经出席立委2分之1同意。
●民进党主张强化秘密会议、增设资讯长
民进党版本中也针对近来备受讨论的国安议题,在秘密会议上进行强化,要求秘密会议中与会的立法委员、列席人员与会场员工,禁止携带任何录音录影器材,拒绝交付器材或拒签保密切结书者,不得入场;另外,民进党也认为立法院的资安很重要,因此提出「立法院组织法」应增加「资安长」。不过,此一部分,国民党跟民众党版本则无相关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