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署公告准公幼第3期规画 115学年度师生比须达1:12
教育部景图。(李侑珊摄)
国教署于29日公告准公共幼儿园第3期程合作规画,除了提高教保人员月薪,更要求于115学年达成师生比1:12,即班级内每1名教保服务人员至多照顾12名幼生,每班至多24名幼生,以实质减轻教保服务人员的负担,提升教保服务品质。
国教署表示,准公共幼儿园第3期程合作规画也通过基础评鉴、建物公安合格等合作要件外,延续各界对于维护教保服务品质的基本诉求,并请园方上传园内环境照片至教育部指定平台,让幼儿在优质且安全的教保环境中学习。
国教署提到,对于与幼儿健康成长有关的用餐部分,也要求各园每日将当日的点心及午餐照片上传至校园食材登陆平台,透由资讯揭露让家长更为放心,更增列园务行政管理,采设帐方式管理园务经费。
有关各界关注师生比及续约等事项,国教署指出,考量部分县市政府要求准公共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合并办理招生,为照顾112学年已就学及113学年将入学幼儿的权益,因此比照公共化幼儿园调整师生比的做法,113学年度全面加强整备,并提供每园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金,为达成师生比目标预做准备。
国教署说明,现行师生比已达成1:12者,于契约期间(113至115学年)连续3年优予奖励。
现行尚未达成师生比1:12者,自114学年度起渐进实施,并以幼儿园现行师生比调整至1:12纳入114学年度成本计算。各园应自订114、115学年分年调降班级人数,并将其纳入与地方政府签定的准公共契约履行,教育部也会督导各地方政府落实督导招生及管理,透过逐年导引,以便115学年度全数达成师生比1:12。
为保障幼教品质,国教署也会强化续约条件与退场机制,为落实家长及幼儿权益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