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培公费生进修规定放宽 不得于学期办公时间攻读学位年限减为3年

教育部放宽师培公费生相关规定。(林志成摄)

师培公费生是偏乡学校重要师资来源,教育部近日修正「师资培育公费助学金及分发服务办法」,增订育婴或应征服兵役而留职停薪期间得视为连续服务,同时缩短公费义务服务期间不得于学期间申请办公时间进行授予学位进修的年限,由4年减为3年。

为稳定偏乡学校教师,教育部推动师培公费生制度,让学生在读大学时间享有学杂费、住宿费、书籍费、服装费、教学见习费等补助,每月还领有4300元的生活津贴。教育部现在每年核定的大学师培公费生约300多名。

不过师培公费生有很多义务,根据之前规定,毕业后至偏乡学校服务的年限,以受领公费年限的2倍计算,但最少须达6年;师培公费生义务服务期间,不得申请异动、调职,且前4年不得于学期间申请办公时间授予学位的进修。

教育部以严格规定将师资公费生绑住,几乎让这群人难以动弹,引发抱怨。为精进师资培育公费制度,教育部近日修改「师资培育公费助学金及分发服务办法」,有些规定加严,但有些规定则放宽。

加严部分,教育部表示,新增公费受领期间的最低应修习教育专业或专门课程至少24学分数,借以强化公费生专业知能及达成培育

条件的义务。

台师大师资培育学院院长林子斌表示,他有一个学生过去读学士班时就取得英文教师资格,但现在读硕士班时争取成为本土语师培公费生,由于英文和本土语是不同领域,这位学生在学士班时期修过的教育专业学分现在不能完全折抵,依新规定必须补足24学分才可以,以确保各领域的师资品质。

放宽部分,教育部表示,考量育婴留职停薪为少子女化及性别平等保障的措施,而服兵役为国民应尽之义务,因此增订有关育婴或应征服兵役而留职停薪期间得视为连续服务的规定。惟因育婴或应征服兵役而留职停薪者,实际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倘有未满服务年限,应偿还公费。

此外,原本师培公费生义务服务期间的前4年不得于学期间申请办公时间授予学位之进修的规定,也调整为:师培公费生义务服务期间的前3年不得申请办公时间授予学位之进修,但于寒暑假期间进修者,不在此限。也就是,师资公费生在义务服务期间可利用寒暑假攻读学位,学期间不得攻读学位的限制从4年缩短为3年。

前金门县教育处长、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文宣部主任罗德水说,师培公费生在义务服务前间,因育婴或应征服兵役而留职停薪期间得视为连续服务,这是教育部本来就该做的,现在只是补漏洞而已;至于缩短公费义务服务期间不得于学期间申请办公时间进行授予学位进修的年限,则是从善如流。

不过罗德水表示,偏乡或离岛要留住老师,除了学校要加强硬体建设外,最重要的是建立职场友善环境,譬如不应强制他们接太多行政工作,或遇到亲师或师生冲突时,教育体系可以提供他们强有力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