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預告草案 AI基本法…蘿蔔、棒子並進
国科会昨(15)日预告人工智慧(AI)基本法草案,萝卜、棒子并进,明定政府应积极推动AI研发,给予奖励或提供租税优惠,同时明定政府应依AI风险分级、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归属与归责条件等。
AI基本法共18条文,分为七原则、四推动重点,明定政府应依AI风险分级,透过标记、揭露、问责等机制,提升应用可信任度,并建立应用条件、救济、 补偿或保险等规范,要求各机关建立应用负责机制,包含外国AI产品落地规范。
此外,为避免AI取代劳工造成劳工失业,该法明定政府应提供辅导就业措施。
AI技术近年发展快速,国科会主委吴诚文邀集公协会、业界领袖、大专院校校长及各部会,召开多次沟通会议,凝聚共识,昨日预告AI基本法草案,预告期60日、至9月13日止,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订定。
国科会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揭示永续发展、人类自主、隐私保护、资安与安全、透明可解释、公平不歧视及问责等七大基本原则,以及创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风险管理及应用负责、权益保障及资料利用、法规调适及业务检视之四大推动重点,做为引导我国各机关发展AI应用之原则。
国科会表示,AI带来社会及经济效益,也可能对个人或社会带来新的风险或影响。全球主要国家皆寻求建立人工智慧之治理方针与原则,如欧盟于2021年提出「人工智慧法」在2024年通过审议,着重于人民权利的保护;美国2023年发布「发展与使用安全且可信任的AI行政命令」订立联邦各部门人工智慧发展的推动任务。
AI基本法草案明定政府责任,包括第9条明定政府应避免AI之应用,造成国民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安全、社会秩序、生态环境损害,或出现利益冲突、偏差、广告不实、资讯误导或造假等问题而违反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