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收到春节「小红包」! 顶新、魏应充缴清1.7亿换自由

国库收到春节「小红包」,顶新、魏应充缴清1.7亿换自由。(中时资料库)

顶新公司前董座魏应充因油品案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案件,遭法院判决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10 年,并判处顶新公司1亿200万元罚金、犯罪所得7467万7824元。彰化地检署通知魏应充和顶新公司到案后,魏和顶新都表示认罚,顶新本月17日缴清1.7亿余元,魏则在本月16日缴清剩余3年易科罚金刑期109万6000元,让国库在春节前夕笑纳一个「小红包」。

对于魏应充不得易科罚金的有期徒刑8 年6 月部分,因已执行完毕4 年8 月,符合假释要件,因此裁定他不用再入监执行,并声请台中高分院裁定假释付保护管束。

此外,魏应充刑期得易科罚金部分,检察官原本不准易科罚金,魏声明异议后,获台中高分院裁定撤销检方不准易科罚金的执行指挥,彰检考量魏已陆续就7年得易科刑期部分执行完毕,目前仅余3年,因此准魏依判决所定标准缴纳剩余易科罚金刑期共109万6000元,魏也缴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