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票金并安泰银 程序合法
金管会指出,当初基于这么重大的议程,希望股东要有共识,针对这次判决,由于还没收到判决书,无法评论。但国票金控拟并购安泰商银之前遭金管会否准,主要是因四大疑虑,包括财务健全性、资金来源、并购综效和员工安置计划没协商妥适等,如果国票金解决上述疑虑,可再行送件,没有给予期限,但最终准驳权在金管会。
国票金控与安泰银行股份转换案,于去年底依据金控法26条规定,双方分别经董事会通过召集股东会,在均无股东声明异议情况下,股东会经特别决议,高度比例赞成并购案,双方合意通过所签订的股份转换契约,并向主管机关送件申请。但主管机关以国票金控董事会没有高度共识且有诉讼争议,核予缓议。
国票金控总经理苏松辉表示,将银行业务纳入集团业务范畴,为该公司既定的发展方向,也符合公司最大利益,且为绝对多数股东所支持,对部分董事成员的不同意见,充分予以尊重,但在遵法的程序上向来秉持最严谨的态度,经内部法遵单位,以及外部法律顾问,重重检视完成法定程序。
国票金控指出,这次未能在所签定的股份转换契约期限内,完成并购程序最后一哩路,深表遗憾。
国票金强调,将持续努力与董事会沟通,积极寻求并购机会,扩大经营版图,在评估适当条件及程序下,未来亦不排除与安泰银行重启谈判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