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法争议 林淑芬:开启让民间业者弹性变更的巧门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 (中时资料照)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今日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时批评,政院版的国土法修正草案,竟拿出2015年就已经审议过也认为不恰当的第15条中,开启让民间业者投资可以弹性变更的巧门。另若真的要修法第45条,可接受内政部改为3年,不接受政院政委提出的一定期限。
行政院于今年2月20日提出国土法修法草案,其中第15条部分条文「全国国土每十年通盘检讨一次、直辖市、县(市)每五年通盘检讨一次,并做必要变更。但必要情事时得适时检讨变更,其内容及程序予以简化,简化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政院版的国土法第45条部分条文「中央主管机关于本法施行后两年内公告施行全国计划,直辖市、县(市)于公告后一定期限内,完成拟定及审议作业。而一定期限由中央主管定之。」此两条修正条文引发外界质疑,认为将会造成空白授权的问题。
林淑芬表示,2015年时,就已和当时的国民党立委邱文彦在议场三读通过国土法,让国家空间管理有最上位的指导法律。但非常讶异在短时间内又提修法版本。
林淑芬指出,内政部的国土法版本,是因中央国土计划法提出后2年内,地方也要提出国土计划,而地方政府反映,担心计划变更的期程会有所延宕,来不及。因此部送到院时提出的意见是,希望可以修法延长为3年,结果政院的政委一看,直接改为不用具体期限,只要一定期限内就可以。因此引发社会反弹。
林淑芬说,若要修法,由内政部反映地方忧虑,因此将2年改为3年的意见可以认同,但绝不接受行政院的一定期限,因为「一定期限就是永无期限」。无论是中央或地方需求,若需要弹性,现在的法律就做得到,现在是为了「民间业者的弹性需求」,而修法大开方便之门。
林淑芬指出,如果连民间业者都可以「想变就变」,那国土法等同不需存在。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很多国家禁止粮食输出,台湾也要超前部署。我们绝不需要在农田中央放几个工厂,放出对农作物有害的水,吃到我们的肚子里面。
林淑芬表示,依个人意见,地方国土计划和未来功能区的划设可以延长,但不可以永无止尽的延长,必须要有具体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