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妇女的健康和医药安全不该被牺牲(蒋玉华)

跨性别者吴宇萱前年至台北市中正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性别登记改为女性,但因没有变性手术证明遭拒,承审法官声请释宪,但遭宪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宪法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联合国大会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的主文,其实还没提到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或性少数群体,但自 2015 年以来,在 CEDAW 委员会给各国的审查后结论性意见与建议中,关于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和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 议题的文字就占了58%,以要求各国政府推进 LGBT+运动。但是这些建议 皆超出了CEDAW委员会被授权的范围。因为联合国至今都还对这些词语 定义不明。

脸书说人有58种不同的性别,BBC又说有多达100种。究竟这种由自己主观认知而决定的性别有多少种?而我们的政府决定要采用的性别又有多少种?许多性别是在之后发展出来的一般性建议中,才创造出的「新人权」保护类别,事实上这些类别也还未得到缔约国的普遍支持,因为颇具争议,甚至,去年联合国大会有超过 60 个会员国发表数十份声明直接表达反对。

反观我国,在 2017 年《两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结论性 意见与建议中,「审查委员会乐见政府……提升对于多元性别的认识。在跨性别者方面,委员会建议政府以法律明文承认跨性别者自由选择的性别认同,不受非必要的限制。」(第72点)在这样的脉络之下来看我国人权行动计划,不得不严肃提出几个问题:

首先,一些用药调查显示,在常用的处方药中,男女使用的比例有所不同。在使用相同药剂的情况下,男女产生的效果不同,造成副作用的可能性也不同。有些疾病种类也有男女差异。另外,现代医学也有研究提醒,目前药物研究还是以男性为主流,女性因有其周期性是更加复杂的,极须加以研究,好能建立女性用药的知识体系,即对于妇女不同时期、药效、副作用等等的研究与统计。然而,我国2021年,已经有第一位免术换证的跨性别者,也就是「有男性生殖器的女性」,不知道他的医疗和用药的健保纪录会建置在哪一个性别类别?未来如果承认更多这样的跨性别女性,卫福部要如何在不歧视他们的情况下,同时确保用药的纪录、统计、分析能反应真实的生理情况,不致因为混淆而影响生理女的女性的用药安全与有效性?否则未来不仅可能会出现女性患有摄护腺炎的医疗纪录(摄护腺是生理男性特有的一种腺体,生理女性体内没有),还会在其他疾病或保健方面,因混淆了生理女的女性用药统计分析,进而影响全国妇女的用药安全与有效性。

其次,跨性别又分出各式各样的非二元性别者,不知道卫福部要如何既真诚地不歧视这些「不同的」性别,又维护全民,尤其是我们生理女的女性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再者,若我们国家要将医疗用药纪录的建置架构多元性别化,预计经费会增加多少倍?

如果面对上述的提问,我们国家尚未有完善的规划与应对之道,只是为了博取国际眼球而一味地附和,不顾及将带来的后果,那么,受害的将会是全国的女性同胞。

是故,妇女健康不该被无情牺牲,妇女医药安全和有效性当受保障!目前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务必要暂缓实施,重新检讨。(作者为妇女维护生命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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