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数位中介法 执政者箝制言论的话术(李贵敏)

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举办的首场「数位中介服务法」说明会11日登场。(邓博仁摄)

虽然顶着箝制言论自由的骂名,NCC似乎铁了心要硬推《数位中介服务法》到底,第一场公开说明会也在昨天登场,但场面冷清,用意不明,还被质疑跳过诸多重大争议不讨论,分批邀业者探讨技术细节,疑似想切香肠般各个击破,也说不清楚打算用25亿设专责机构的意义在哪里。说穿了,民进党政府与NCC推数位中介服务法很厉害的一点,就是用话术治国,「数位中介服务」这个名词看起来很学术、很中立,但基本上就是在网路世界里面,行政单位说了算。尤其如按现行草案条文通过,未来在法院决定前,政府单位随随便便就可以给网路上的言论加标签、下警语,这跟「网路戒严」有什么差别?

如果不是极权独裁,真不知道怎么想出这种霸道的处置方式?还打着「促进通讯传播自由流通、保障数位基本人权」的旗号?到时包括脸书、YouTube等五大类平台,只要不符执政当局判准,言论就可能遭下架或张贴警语,只剩下政府刻意释放的真假讯息,这不就是在箝制言论自由吗?

NCC竟然还理直气壮的说,欧盟的Digital Service Act(DSA)数位服务法也是这样,也就是这个法案是从他们那边抄过来的。可是DSA本来是要规范Google、Youtube、FB、Meta这些大咖,因为这些巨擘跟弱势的使用者的市场地位截然不同。因此国外要透过法令规范,对这些巨擘有一些限制,包括:个人资料使用限制、资料搜集限制等等。

但这些内容跟NCC草案的规定、关注相同吗?本来按欧盟或其他国家规定,法令是去规范平台服务的提供者,可是NCC反了过来,如果平台遵守政府的要求(包括加注警示),平台业者就可以免责。换言之,业者只要按行政单位说的去做,就可以没有责任。所以将来在网路世界里,是不是就是行政单位说了算?

草案条文之离谱已到匪夷所思的程度。以弊案吹哨者为例,在法院裁定之前,政府就可以要求平台业者加注警语警示,时间更可以高达30天。试问,那一个民主国家对于人民的处置可以跳过程序正义(Due Process)?

如今,NCC竟然打着民主的旗帜反民主,完全撇掉程序正义,直接由政府自己认定、自己决定?往后针对政府机关缺失与违法的评论又要怎么发表?行政单位的权力已经可以高到凌驾司法权之上了吗?如果这样也可以硬干,那民事上面的假处分或假扣押这些暂时状态的处分措施,为何还要经过法院呢?

难怪民间怀疑这个法根本不在保障所谓的数位人权,其真正的目的应该是在箝制人民的言论自由吧?未来,数位中介服务法最严重的后果,恐怕是民众只有接受政府认可的讯息,也只能在不知不觉中被政府、执政党或其认可的机构洗脑!更别提花25亿元成立管理数位平台专责机构的意义在哪里?难道又是一个网军基地吗?

退一万步讲,如果这个法案如此重要,难道不是NCC这些拍板定案的政务官应该要出来,说清楚讲明白吗?为什么到现在却总是让基层的公务人员出席公听会发言、去为恶法辩护、揹黑锅?(作者为律师、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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