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股》GPO委制船爆亏密赔?台船:减损均依规认列

台船从2014年以来承接新加坡GPO委托生产制造四艘特殊举重船,2017年开始交船,已陆续交船三艘,第四艘刚命名,台船因管理疏失,出现工程瑕疵,船东要求付款时折价,传出台船理亏,与新加坡船东达成协议,损失高达上亿元巨额赔偿。

台船表示,新船建造时程约需2~5年,因市场变化,造船界经常有船东公司因财务出现问题,或经济不景气,船东想要弃单,调降合约金额等动作,台船为避免弃单后双方均重创,并基于以客为尊服务船东精神,引导双方朝商业沟通谈判解决,创造双赢局面仍属正常运作方式。

该系列船主要功能为载运海上大型钻油平台及等设备的特殊半潜式重货载运轮,因油价由每桶90~110美元崩跌至每桶70美元以下,海上油气业务急遽衰退且预估短期油价回稳复苏不易,船东因此于5年前提出与台船研商延迟交船合约修订与商务谈判。该案虽有亏损,但主要亏损原因为延迟交船与受新冠疫情影响所衍生成本增加,以及汇率由当初订约台币兑美元汇率约32元,升至28元以下所造成的汇损。

台船指出,公司为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并经外部会计师稽核签证。每月财务报表及各业务收支执行进度,均按证交所与金管会规定,若有少收减损,必须于事实发现时即提列与反应,该系列的主要减损均依规定完成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