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資41.7億 新莊國影中心2期都計案今發布實施

国家电影文化中心1期场馆现况。图/新北市城乡局提供

新庄国影中心二期今经都市计划程序核定发布实施,未来将在一期旁耗资41.7亿打造地上7层、地下2层建筑物,提供近万坪展演空间、开放式广场及汽机车千格车位,盼孕育更多影视产业人才与作品。

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1期场馆已于2021年1月正式开幕启用,提供电影文化资产的保存、修复、研究及推广等功能,受限1期场馆空间规模限制,尚无法满足办公及专业修复等空间需求,透过2期场馆规画,新北市府提供土地办理都市计划变更作业,并于今天核定发布实施,未来则交棒文化部接续办理设计兴建,期望打造国家级影视新地标。

新北市城乡局长黄国峰表示,该案由文化部及新北市府合作办理土地变更及移拨作业,将原停车场用地变更为「国家电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车场使用」。建设经费估计约41.7亿元,初步规划兴建地上7层、地下2层之建筑物。

国影中心2期落成后预期可建设典藏库房4千余坪保存23万件典藏品;影视博物馆5千余坪提供体验展示、演艺空间、人才培育、行政办公等功能。留设开放式广场及汽、机车公共停车位各500位。与1期场馆结合成为功能完整国家级影视地标,孕育更多影视产业人才与作品。

该案由新北市府提供土地资源并办理都市计划程序,今核定发布实施,后续将由文化部接续办理建物规划设计及兴建工程,共同打造国家电影文化资产保存的场域。

国家电影文化中心2期现况空地。图/新北市城乡局提供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