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堂主擁45長短槍卻交保 桃檢抗告成功收押了
52岁四海帮海润堂主钟明静,本月6日在杨梅住处遭检警起获45把各式重装枪械、1900余颗子弹,是检警近年破获最大地下兵工厂,钟被桃检声押,法院却以钟的健康因素为由裁定3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检不服提抗告,高院发回更裁,桃园地院法官审理,钟虽然健康不佳,却未达非保外治疗显难痊愈者的程度,每天耗费2小时待在工作室独立制改枪,认为他犯罪嫌疑重大,谕令予以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桃园地院说明,被告钟明静经讯问后,就寄藏、持有制式、非制式枪弹及主要组成零件部分均坦承不讳,但否认有制造枪弹犯行,辩称是为了报缴而整理枪枝,但部分扣案工具、枪枝皆从他的工作室内查获,若是整理枪弹,理应在相对宽裕空间进行整理,且钟某的工作室内工具繁多,所辩之词是否属实,已有可疑。
桃院说明,钟明静于警询、侦查及法院讯问时均供称,先前曾有制造或改造枪弹等行为,熟悉改造、制造枪弹作业流程,再以部分查获的枪弹是在工厂内取得,附近电钻等相关工具可从事制造或改造枪枝作业,显见被告涉有改造、制造枪枝之行为,犯罪嫌疑重大。
桃院第3点说明,被告供称扣案有部分枪弹是由他人交付或寄藏,这部分枪弹来源尚须检警追查确认,另其余枪弹来源尚属不明,仍须检警持续清查厘清来源,因此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2款羁押原因。另被告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基于一般人畏罪逃亡心理,认为钟某所犯本刑为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法官认为,被告以身体等因素表示无法羁押,所提的诊断证明书及预约单确实罹有相当的身体疾病,不过根据开立的诊断证明书,尚难证明被告有保外就医以维系生命为限的理由,况且他于法官审讯时,曾自述于检警搜索前,每天单独一人待在工作室,以劳力进行制造刀械工作,且作业时间每日可达1、2小时,并可连续一周进行作业,显见被告虽有健康等考量因素,但尚未达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3款现罹疾病,非保外治疗显难痊愈者的程度。
四海帮海润堂主钟明静(中)本月6日在杨梅住处遭检警起获45把各式重装枪械、1900余颗子弹却依健康因素获交保,桃检提抗告,今发回更裁,桃园地院审理后,谕令将他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记者陈恩惠/翻摄
本月7日因持有45长短枪、1900余颗子弹的四海帮海润堂主钟明静,因健康因素获法院交保,桃检提抗告,今发回更裁,桃园地院审理后,谕令予以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