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当街狠踹头!打死律师却2度获交保 检方抗告成功

▲知名律师巨克安法院前遭报复打死,地院竟2度准许吴男交保。(合成图记者柳名耕翻摄、当事人脸书)。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男子英豪上月到法院开庭后,不满对造律师巨克安在庭上和他针锋相对,竟在法院外将他暴打一顿,还出脚踢踹对方,导致巨头部受重创,送医后3天仍伤重不治。事后检方声请将吴男羁押,不过桃园地院两度裁定交保,检方不服再提抗告高院认为吴男有逃亡可能,二度发回地院更裁。

吴英豪(43岁)有恐吓、妨害自由和家暴前科,近日因债务纠纷与一名王姓男子对簿公堂。王男因此委任前桃园地院行政庭长、知名律师巨克安(60岁)打官司。9月18日开庭时,吴提出土地作为债务担保,但巨却质疑其价值不足而拒绝。吴不满巨处处与他针锋相对,竟在院外50公尺的早餐店附近当街痛殴对方。

吴男挥拳将巨男打倒在地,还继续狠踹对方,导致他头部重创颅内出血昏迷,虽然紧急送医进行手术,但他在加护病房观察3天后,仍不幸于9月21日宣告伤重不治。吴男当场被捕,检方认为吴涉杀人未遂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地院声请羁押。

桃园地院认为没有羁押必要,裁定吴男15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之后又准降为8万元交保。桃检提出抗告,巨男死亡后,检方补充理由指出吴男罪名已改成杀人罪嫌;高院审理后认为吴涉嫌重大,且现居处又即将被法拍,随时处于居无定所状态,认为确有逃亡可能,因此9月27日第一次发回地院更裁。

但桃园地院仍认为吴男无羁押必要,改裁定他4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且每天需到辖区派出所报到。检方不服再提抗告,高院认为,吴男信用不佳,限制住居的地方将被拍卖,且已与妻子离婚,目前单身一人,且在受侦讯期间就已出现辩词反复情形代表有避重就轻畏罪的可能。

高院指出,吴男未来可能会搬迁居住地,行踪不能固定,且40万元保释金和杀人重罪相较,不符合比例原则,因此再度发回桃园地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