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核三廠1號機延役否 藍綠白立委各有看法
立委10日前往恒春考察核三厂降载及厂区周边光电厂规画。 (中央社)
立委今天前往恒春核三厂了解1号机组降载情形。国民党立委苏清泉重申核电延役立场;民进党立委徐富癸则说「这不是简单是非题」;民众党立委张启楷认为「核电安全低碳排、成本较低优势」。
核三厂1号机将于7月27日停止商转,包括国民党立委苏清泉、陈菁徽,民众党立委张启楷、陈昭姿,以及民进党立委徐富癸等人,在台电公司副总经理陈铭树、核能火力发电工程处长林志保陪同下参访核三厂,包括恒春镇长史尤经、车城乡长陈政雄、满州乡长古荣福及邻近村里长等10多人也都到场表达关心。
徐富癸表示,核电厂延役「不是简单的是非题」,涉及国家能源政策、法令规定问题,更要考虑地方居民意见。特别是核电厂产生放射性物质半衰期长,处置过程如恒春半岛为国家能源政策牺牲,应持续补偿地方;若核三除役,未来土地利用、能源替代方案应事前规划,无论是光电或其他能源,应与地方共存荣,获得在地民意支持。
苏清泉认为,绿能与核电完全不冲突,台湾发展AI等高科技产业需要大量用电,绿能杯水车薪不足应付,支持核电厂延役。今天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审查核电延役相关法案,南北分进合击,希望能将核电厂保留下来。
张启楷参访完后表示,只要把法令确认好,安全无虞下,核三厂以后是可以再重启的;核三厂重启除成本较低以外,核电价格较燃煤、天然气便宜,又安全低碳排,不若火力发电污染危及人体健康。
恒春镇长尤史经表示,核三厂延役对国家供电有帮助,且为当地提供许多就业机会,多年来核三安全无虞,核废料处理效法先进国家即可,至于发展光电是国家政策,只要作好环保考量没有意见。
台电简报指出,核三厂的2部机组每小时发电量98万度,1号机商转执照年限27日到期,已开始降载;2号机商转执照明年5月到期。核三厂除役计划环境影响评估尚需通过环境部审查,始可依法取得除役许可,目前预订明年9月通过环评、明年12月取得除役许可,取得许可后25年内完成法定除役作业。
至于核三厂区现正推动光电开发工程「马鞍山光电计划」,将于核电厂既有运转范围外、台电核三自有土地范围内,设置太阳能发电装置。其中沿屏鹅公路一侧单身宿舍、南湾宿舍等23栋建物,设置屋顶型光电板,核电运转范围周边土地分6区设置地面型光电板,全区将于民国116年4月完成并联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