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师擅打玻尿酸 害鼻头坏死发黑!妙龄女求偿200万
诊所护理师替患者施打玻尿酸、肉毒杆菌,导致妙龄女鼻头坏死。(邱立雅摄)
赖姓诊所护理师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竟替张姓患者施打玻尿酸、肉毒杆菌等美容保养项目,导致张女鼻部皮肤黑肿,就医诊断受有鼻部皮肤坏死合并前额与鼻部血管炎伤害,不只外观有疤痕,还要定期回诊接受医美治疗,愤而向赖姓护理师提告求偿200万元。
在诊所服务的赖姓护理师明知自己无法执行医疗行为,竟声称可替张女施打玻尿酸、肉毒杆菌之人体侵入性美容保养项目,经张女同意后,赖女即以针筒注射方式,替张女施打脸部玻尿酸、肉毒杆菌。
未料张女因施打上开针剂,致鼻部皮肤黑肿,前往大医院就医,经医师诊断受有鼻部皮肤坏死合并前额与鼻部血管炎之伤害,致张女受有医疗费用新台币4万9589元损失,及非财产上之损害195万411元,为此求偿200万元。
法官认为,赖女既身为专业护理人员,具备相当医疗素养与专业技术,仍在无医师指示情况下,擅自为告诉人施打玻尿酸、肉毒杆菌而执行侵入性之医疗业务,乃至不慎造成告诉人容貌受损,且迄今尚未完全复原,其过失情节与犯罪所生之损害均非轻,刑事判赖女犯医师法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0万元,赖女不服上诉遭驳回。
民事法官则认为,赖女医疗行为导致张女受伤,且该伤势患部位于鼻部,对正值青春年华的张女外观及容貌造成一定影响,且自该医疗行为造成张女鼻部皮肤坏死合并疤痕形成,至今仍须定时回诊接受医学美容科治疗等事实,自堪信其精神上及肉体上必感受莫大之痛苦,判赖女赔偿54万9589元。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