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随机撞车杀人 凶嫌暴力倾向检方介入
湖南省衡东县衡东县城洣江广场12日晚间发生54岁男子阳赞云涉嫌驾车随机冲撞并挥刀杀人,造成9死3重伤43轻伤恶性案件,初步调查,涉嫌人前科累累又刚出狱,疑因反社会人格引发杀机,衡东县检察院已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工作,了解案情,引导侦查。
大陆央视新闻今早全国联播报导,从湖南省衡东县委宣传部获悉,12日19点35分许,衡东县城洣江广场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当地党委政府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控制。
中新网报导,案发时,凶嫌驾驶车牌湘D133ZY红色路华SUV车,闯入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委宣传部指出,肇事者在撞人后有砍人行为。迄12日22时30分,现场有9人死亡,46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大陆《检察日报》正义网报导,根据湖南省检察院要求,衡阳市检察院和衡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衡东县检察院已派员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工作。
《北京青年报》报导,经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54岁涉嫌人阳赞云是湖南省衡东县甘溪镇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零3天;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
《新京报》报导,阳赞云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8月31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被批捕,被判刑6个月、2018年1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期自2017年8月31日起,应至2019年2月28日。但扣除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日期,提前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