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渔民权益 政府5/1起派船前往冲之岛礁

海巡署将前往冲之鸟进行巡护任务。(图/翻摄自海巡署官网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我国「东圣吉16号」渔船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作业时,遭日本公务船无理扣押,海巡署29日表示,政府决定将由海巡署及农委会共同派遣巡护船,自5月1日起前往「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执行联合巡护任务。

海巡署指出,「冲之鸟礁」距台湾鹅銮鼻约860浬,日本为扩大该国专属经济海域范围,迳自主张「冲之鸟礁」具有200浬专属经济海域,并扣押我国渔船,但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大陆礁层,我国政府认为「冲之鸟礁」仅为岩礁,不是岛屿,不能主张专属经济海域。

海巡署强调,由于我国政府认为「冲之鸟礁」12浬外海域属公海范围,我国得主张公海捕鱼自由,日本自无权在该海域取缔我国作业渔船,政府将坚决捍卫我国渔民拥有公海捕鱼之自由。

海巡署表示,政府为强力维护渔民作业权益,将派遣海巡署「巡护九号船」及农委会「渔训贰号船」,规划于5月1日自高雄港启航,共同前往「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执行巡护任务,落实「渔民在哪、海巡就在哪」之政策,以保障我国渔民作业权益与安全。

Live!【ETtoday直播国会现场

►►更多政治影音、报导,请锁定【ETtoday筋斗云粉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