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莹:美国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却以公约卫士自居

图为7月4日美国雷根号」和「尼米兹号」双航母打击群进入南海操练。 (摘自美太平洋舰队脸书)

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史达伟近日在智库演讲中,敦促所有参与国际海洋法庭选举的国家仔细评估中国大陆候选人资格,称选举一个大陆官员加入该机构,就像雇佣一个纵火犯来管理消防局。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今天(17日)在例行记者会反批,美国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以公约卫士自居。

华春莹说,美方有些人很善于来制造一些耸人听闻的一些词,来污蔑和攻击大陆。大家都知道,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重要国际司法机构,陆方一直高度重视并且大力支持法庭的工作,与法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华春莹强调,法庭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确保公平地区分配,这是公约缔约方的长期共识和一贯实践。法庭法官个人身份履职,陆方提名的候选人精通国际法、海洋法,在国际海洋法领域有着丰富的学识实践经验,完全符合法庭规约规定条件,并且已经得到联合国亚太组的核可。如果能当选,必将为法庭的工作、为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做出重要的贡献

华春莹指出,大家都知道美国迄今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动辄以公约的卫士自居。史达伟助卿完全无视公约缔约国就法庭法官选举所达成的基本规则,以及缔约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安排,煽动国际舆论恶意攻击中方,肆意对公约缔约国指手画脚,这种做法才是真正的对公约、对国际法律秩序和国际关系的最大的破坏和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