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冲之鸟争议总统府再轰日本

东圣吉16号渔船日本扣押。(图/资料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针对日本政府就「冲之鸟礁」对我国表达抗议总统府发言人陈以信今29日再次严正重申政府立场,强调日本迳自将「冲之鸟礁」视为「岛屿」,违法宣布冲之鸟礁200海里之内为专属经济区,「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政策,已严重伤害国际社会与我国渔民权益,我国政府当然不予承认。」

陈以信强调,日本再怎么不满,也无法改变「冲之鸟」是「礁」不是「岛」的客观事实日本政府带头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社会非常负面的示范,严重伤害日本的国际形象

「冲之鸟礁」面积仅约9平方公尺(不到三坪)、没有淡水,不适人居也不能维持本身经济生活,绝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island)之定义,更不能主张两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与大陆礁层;因此,冲之鸟礁12海里领海以外之海域都属公海。陈以信指出,政府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有关公海之规定,捍卫我国渔民拥有公海捕鱼自由的决心,不容置疑。

▲总统府发言人陈以信。(图/记者季相儒摄)

陈以信表示,日本政府如果认为自己有理,何不将本案交付国际仲裁,让第三方专家来评断?一个9平方公尺的礁,既无法维持人类居住,又无本身经济生活,如何能够享有200海里之专属经济区?

至于外界有批评声音指马政府此举,是把「难题留给新政府」,陈以信斥为不知所云、莫名其妙,并反问,「如果真要把难题留给下任政府,政府现在何必跳出来强力护渔?」他强调,捍卫我国渔民权益是政府应尽职责,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不能怕难题,更不能把难题留给渔民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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