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陆船越界盗砂修法三读 最重判7年并科1亿以下罚金

大陆抽砂船不仅在马祖海域抽砂,也会到澎湖海域,近日更有大批拖网渔船入侵澎湖南方四岛西吉屿南面海域。图为海巡署过去在澎湖七美取缔抽砂船情形。(海巡署提供)

大陆船只越界台湾海域愈趋猖獗,除违法捕捞,抽砂船及运砂船更相中珍贵海砂资源,日以继夜地大肆盗采市价如同「黑金」的海砂。为求遏止,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土石采取法》、《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修正案,对于未经许可采取土石行为者的罚则,将从目前的5千万元提高到最高1亿;最高刑责则从5年提高至7年。

据海巡署统计,2019年共取缔没收7艘非法越界大陆采砂船,今年上半年虽改采驱离方式,但一度出现一支超过30艘的大陆船队悄悄越过台湾海峡中线,在澎湖附近海域集结,肆无忌惮地盗采海砂。

直到近期,海巡署舰队分署新北舰、马祖海巡队艇也在10月底协同中国执法船舶,分别在马祖与福州间各自海域进行违法抽砂船取缔行动,共驱离二艘中国100渔船及两艘中国货轮,我方禁限制水域内中国抽砂船都已全数净空

过去《土石采取法》规定,未经许可采取土石者并未明定刑责,而是以窃盗罪论处,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使得大陆抽砂船频频越界盗采砂石成为常态行政院遂于10月底拍板《土石采取法》、《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两项修正草案,决定祭出重罚,相关修正草案并于今天在立法院完成三读。

新修正案除提高罚金额度,并增订刑度将改以刑罚论处,未来未经许可采取土石者,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科1亿以下罚金。

率先提案修法的民进党立委赖瑞隆表示,滨海及海域对国土安全及生态保育相当重要,一旦遭非法破坏即难以整复。有鉴于过去法令对于盗采砂石行为无法发挥吓阻作用,盼能借由此次修重法达到吓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