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大地震 北区国税局「灾害减免机制」主动出击

花莲大地震(报系资料照)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113年4月3日发生强震,造成花莲县部分地区民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经行政院依灾害防救法规定公告花莲县为震灾灾区范围。该局启动紧急因应机制,召开紧急应变会议,研议协助受灾民众申办灾害损失租税减免及申报缴纳期限展延等相关配套措施。

北区国税局已启动「灾害减免勘查服务小组」机制,并由所辖花莲分局及玉里稽征所积极配合中央灾害应变中心作业,与县政府、税务局及公所等密切联系以掌握灾情,主动派员于现场辅导灾区居民或营利事业申报税捐减免,透过村里干事、村里邻长分送申报书表供灾区居民运用,并有专人协助辅导,报备得采网路、书面、电话、传真或临柜等方式办理,灾损申请期间延长为3个月。

该局特别强调,对灾害损失及相关税捐事项的认定将采从宽、从速原则办理,不动产灾害损失部分依地方税务局资料核认,车辆报废部分依监理单位资料核认,免提证明文件,其他动产灾损部分,纳税义务人得就近向公所或里长办公室填报申请书。

为顾及灾区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税之不便与困难,该局已依税捐稽征法规定公告延长113年4月份申报缴纳及已发单开征之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113年3月份各类所得扣缴税额及其他应申报之税目等有关申报缴纳期限之展延事宜,详细资讯请上该局网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