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206强震灾害处理 工程会:有紧急采购机制
▲针对2月6日花莲地震造成部分地区灾情,工程会表示,政府采购法已有紧急采购的快速机制,各机关可据以办理,以争取救灾时效。(图/记者张一中摄)
花莲6日深夜发生规模6.0强震后,迄今余震不断,目前已2死214伤,引起各界关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表示,政府采购法已有紧急采购的快速机制,各机关可据以办理,以争取救灾时效。
针对2月6日花莲地震造成部分地区灾情,工程会表示,机关办理紧急采购,可依采购法第22条(遇有不可预见之紧急事故无法以公告方式办理且确有必要者),或第105条(人民之生命、身体、健康、财产遭遇紧急危难需紧急处置之采购),经机关首长或授权人员核准,无需公告招标,以争取时效。
对于涉及人民生命、身体、健康、财产遭遇紧急危难需紧急处置之采购,可依工程会订定之「特别采购招标决标处理办法」及「机关依政府采购法第105条第1项第2款办理紧急采购作业范例」办理。
而对于机关已订有天然灾害紧急抢修抢险开口契约者,可于契约金额上限内立即洽厂商依契约履行;如因灾情较大,订约厂商履约能量不足以应付短期遽增之需求,致未能依机关需求及时履约者,纵使开口契约金额尚未届满,机关仍得以前揭紧急采购机制另案办理,加速灾后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