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 诳代保管 饭店经理卷80万礼金
花莲一对新人在寿丰乡5星级大饭店宴客收礼,礼金被员工以保管为由,涉卷款逃逸,警方侦办中。图为该饭店示意图(业者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花莲一对新人上个月29日在县内某家5星饭店办喜宴,收了100多万元礼金,结完订席费用后还剩约80余万元,饭店邓姓经理声称协助把钱暂时放在饭店金库内,未料新人要拿回钱却找不到人,才发现邓某涉卷款潜逃,因此马上向警方报案。饭店11日发表声明,表示已开除这名经理,将会先垫付款项给被害人,并依法追究邓某法律责任并求偿。
这对新人将受害经过PO上脸书社群平台,表示上月29日在寿丰乡某5星大饭店办婚宴,当天收了100多万元的礼金后,结完与饭店的订席费用还剩近80万元礼金,但住宿的房间保险箱太小放不下,因此邓姓经理建议先将礼金放到饭店财管室的金库里,要离开时再取出。
新人不疑有他,但2天后要退房时,正好是山陀儿台风假第一天,邓又推托财管放假,要等台风假后才能拿,就这样一连拖了10几天,后来新人直接到饭店要求财管打开金库,才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剩下的礼金,邓姓经理也不知所踪。
吉安警分局表示获报已展开调查,目前朝背信罪嫌侦办。据了解邓姓经理事后曾透过通讯软体向同事坦承「犯了大错、把礼金放在车上」等,之后就失联避不见面。
饭店透过声明回应,表示会先将款项垫付给当事人,不会让消费者权益受损,目前已开除邓姓经理,后续会配合警方调查工作,不影响饭店营运及住客权益。
据了解,31岁的邓姓经理在饭店工作1、2年,2019年从事殡葬礼仪服务业期间,也曾收取他人购买塔位的70余万元款项私自侵吞花用,因与被害人达成分期给付赔偿协议,今年5月才被依侵占罪判刑7个月,缓刑3年。